普拉斯诗作精选(27首) (转载

※发布时间:2018-1-7 16:19:1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西尔维亚?普拉斯(Sylvia Plath, 1932 – 1963,或译秀薇娅?普拉斯,西薇雅?普拉斯,雪维亚?普拉丝),美国著名女诗人,小说家,“自白派”诗歌浪潮的主要之一。1932年生于美国麻萨诸塞州。1955年毕业于史密斯学院,获优等。之后又获学金到英国剑桥大学深造。期间结识了英国诗人T.休斯并同他结婚。1960年,普拉斯出版了她的第一部诗集《巨像及其他诗作》(The Colossus and Other Poems)。不久,因丈夫有外遇婚姻出现问题,1962年离异。1963年2月身亡。普拉斯死后出版的诗集包括《爱丽儿》(Ariel),《涉水》(Crossing the Water)等,还有她唯一的一部小说《钟形缸》(The Bell Jar)。1982普拉斯获追颁普利策文学。

  (2) 依莎多拉?邓肯(1877-1927),美国舞蹈家,因围巾卷入辐条外露的车轮而断颈身亡。

  英文词pregnancy(怀孕)由九个字母组成;英文原诗第一个字I(我)是字母第九个字母。原诗有九行,每行九个音节。

  (1) 爱丽儿可能指作者常骑的一匹马。莎士比亚《暴风雨》剧中有个精灵也叫爱丽儿,因曾被一位魔所救而成了他的奴隶,在完成魔布置的一系列任务后最终获得了。另外在希伯来语中,爱丽儿的意思是“之狮”,因此有学者认为这个词可能也像圣经以赛亚书中那样象征耶撒冷。

  (2) 戈黛娃指十一世纪英格兰的一位贵妇。根据传说,为了让考文垂地区的得以减免她丈夫麦西亚伯爵的重税,她曾赤身骑马穿过当地的街道。

  楼主:集诗者时间:2014-01-12 14:14:0122)裹在石膏里 In Plaster永远摆脱不掉它了!现在有两个我。眼前这位崭新而纯白,那个则陈旧而苍黄,

  (1) 茹丝?芬莱特(1931 -)出生于美国、主要居住在英国的女诗人、翻译家。她是英国小说家艾伦?斯里托的妻子,普拉斯生前最后一年多的好友。

  西尔维亚·普拉斯1932年生于麻省的波斯顿,父母是奥地利与血统。她1955年毕业于麻省的史密斯学院,1957年她作为富尔布赖特学金学生在英国的剑桥学习一年后毕业。接着她回到母校做英文。1960年她又回到英国居住,1963年辞世,留下两个孩子。

  她的第一部诗集《巨像》(The Colossus)出版于1961年。其小说《钟罩瓶》(The Bell Jar)1963年1月以笔名(译按Victoria Lukas)出版。后来又在1965年出版一本诗集《精灵爱丽儿》(Ariel)。

  普拉斯:我倒是不知道什么触发我的,我只是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写了。我想我自小喜欢童谣,又觉得我能够做出同样的东西。我写了我的第一首诗,第一首诗发表时,我才八岁半。那首诗登在《波斯顿旅行者报》上,自那以后,我觉得我就多少算个职业性的了。

  普拉斯:我想是大自然吧:鸟啦、蜜蜂啦、春去秋来等等,一个没有任何内在经历可写的人所具有的天赋主题。我想,春天的来临、头顶的星星、初雪飘落等等是儿童、年轻诗人的天赋题材吧。

  普拉斯:也许这是一个美国式的主题:我对于我所感到的新突破非常兴奋,这种新突破可说是罗伯特·洛厄尔的《生之研究》(Life Studies)带来的;这种强有力的突破进入了非常严肃、非常个人化的情感经验,这是我过去一直觉得是有些禁忌的。罗伯特·洛厄尔关于他自己的经历,如在病院,令我非常感兴趣。我感到,这些特殊的、隐私的、禁忌的主题已经在最近的美国诗歌中得到挖掘。我特别想到女诗人安妮·塞克斯顿,她抒写她作为一个经历过崩溃的母亲的经历,她是一个极具情感的女人,她的诗具有令人赞叹的专业性,但却具有一种感情的心理的深度。我认为这是某种十分新、十分令人兴奋的东西。

  普拉斯:我觉得吧,从语言角度讲我是美国人,恐怕得说,我的口音是美国的,我的说话方式是美国的,这也许是我之所以现在身居英国而且将会一直在英国呆下去的原因吧。我比自己所愿望要走的要落后大概五十年,而且我得说最能激发我的诗人都是美国人。很少有几个当代英国诗人能令我的。

  普拉斯:不是,我认为这可以说是有点之故吧。英国评论家阿尔弗雷兹(Alvarez)写过一篇文章:他关于英国的温雅(gentility)的很是中肯、。我得说我不是那么温文尔雅的,我还觉得温雅有一种扼制人的力量:那种整洁、那种令人惊异的有条不紊,在英国随处都显而易见,这也许比表面上所能显示出来的更加。

  普拉斯:当然,我完全同意。我在剑桥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了。有些年轻女士会走来对我说“你怎么敢写?你怎么敢于发表?因为你一旦发表就会有之声、就会有的落到你的头上。”而这并不是把一首诗当作诗来。我记得有人我一首诗开头倒是像邓约翰,却没能像邓约翰那样结束,我大感惊愕,那时刻我第一次感到英语文学的全副重量压在我的身上。我想,在英国、在大学对实用的强调(但还不至于像强调解历史那样,历史使人能了解一个阶段的历史发展线索),几乎令人智力瘫痪。在美国、在大学,我们研读些什么?——T. S. 艾略特,迪伦·托马斯,叶芝,我们就从这儿开始。莎士比亚只是在背景上荣光闪闪。我不知道是否该同意这种说法,但是我认为对于年轻诗人、正在写作的诗人来说,鉴于这些原因,在美国上大学就不像在英国上大学那么。

  沃尔:西尔维亚,你说你认为自己是美国人,但是我们听你的诗,如《老爸》,它谈到达豪以及奥斯威辛(译按:二战时的)和《》(译按:的自传),我的感觉是,这样的诗是一个真正的美国人不可能写得出来的,因为在大西洋彼岸,这种事并不意味着什么,这些名字也无多大意义,是吧?

  普拉斯:你呢,现在这样讲是把我当作一名一般的美国人。我的特别之处在于,我的背景可说是和奥地利的。从一方面讲,我是来美国生的第一代,从另一方面看,我是来美国生的第二代,所以我对等事件的强烈关注是与众不同的。再说,我还是一个蛮化的人,所以我估计这也是之所以如此的部分原因吧。

  普拉斯:我不是一个历史学者,但是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对历史着迷,现在读了越来越多得历史著述。目前,我对拿破仑特别有兴趣:我对战役、战争、一战等等很感兴趣,并且我觉得随着我逐渐上年纪我会越来越有历史感。当然我二十几岁时绝不是这样的。

  普拉斯:不,不:我绝对不会这么说。我想我的诗直接来感官与情感的经验,但是我必须说,对于一根针或一把刀或任何这类东西所激发的心底的,我是不能与之共鸣的。我相信一个人应该能够控制并支配经验,甚至是最为的经验如疯狂、被这类经验,而且一个人应当能够以一种明察聪颖支配这些经验。我认为个人经验常重要的,但是它当然不该变成一种封闭的盒子或揽镜自顾的自恋经验。我相信它应该是有相关性的(relevant),与更大的事件相关,与广岛以及达豪等等大事相关。

  普拉斯:我强烈地感到这一点:我曾是一个学术中人、曾经犹豫是否继续在学界做下去拿一个博士、教授等头衔,我的一个侧面当然尊重所有的学科规范,只要它们不。

  普拉斯:很少。我发现很难真正地逐一找出来。在大学时,现代派作家、迪伦·托马斯、叶芝甚至奥顿都曾令我目瞪口呆、击节叹赏:有一段时间我对奥顿绝对疯狂,那时我写的一切都无可救药地具有奥顿之风。现在我再次往回走,例如,我开始关注布莱克。另外,当然了,如果有人说受到像莎士比亚这样的人物影响,就有点不知天高地厚了:人们研读莎士比亚,如此而已。

  沃尔:西尔维亚,在阅读你的诗歌以及听你朗诵诗歌时可以发现两种特质,很快、很清晰地呈现出来;其一是它们的明晰易懂(我认为这两种特质彼此相辅相成),它们的明晰性以及对于朗读所带来的影响。你现在是否在写诗时有意识地使它们既明晰易懂又能在朗诵时产生实效?

  普拉斯:这是我早期诗歌中没有做到的。例如,我的第一本诗集《巨像》,我现在连一首诗都朗读不出来。我当时不是为了朗读而写的。事实上,私下地讲,它们令我生厌。我刚刚朗读的这些诗,都是些新作,我必须朗读它们,读给我自己听;我也认为这是我写作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一种新东西,无论它们具有怎样的明晰性都源于这一事实:我读给自己听,我大声朗读它们。

  普拉斯:现在呢,我确实感到了这一点,我觉得现在这种发展,诗歌、朗读诗歌、给诗人出录音唱片,我觉得这是一件很棒的事。我很振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种回潮,不是吗?回到了诗人的古老角色,也就是向一群人诉说、传达。

  普拉斯:我呢,一直对散文很有兴趣。十几岁时,我发表了一些短篇小说。我一直想写长一些的故事,想写一部长篇。现在我可以说自己已达到算是成熟的年纪了,也获得了一些经验,我觉得对散文、长篇小说的兴趣更加浓厚。我觉得在小说中,例如,你可以将牙刷之类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所有小什件放进去,这在诗歌中就很难。我觉得诗是一种的规范,你得在那么一个小的空间中深入那么远,你必须掉所有的边角材料。而我丢不下它们!我是一个女人,我喜欢我的小财神灶神们(Lares and Penates),我喜欢琐碎小事;我发现在小说中我可以放进去更多生活,也许不是那么激越的生活,但肯定是更多的生活,所以结果是我对小说非常有兴趣。

  普拉斯:当然,作为诗人,我会说“废话!”我会说一切东西都可以入诗,但是我不能把牙刷写进诗里吧,我真的做不到!

  普拉斯:我更喜欢与医生、接生婆、律师们来往,只要不是作家就行。我认为作家和艺术家都是些最自恋的人。我不该这样说,我喜欢的人有很多做这行,事实上我有许多朋友刚好是作家、艺术家。但我必须说我最钦佩的人是那种掌握某个领域的实用经验的人,是那种能够教给我某种技能的人。我的意思是,我住的地方有个产婆我如何养蜂。而她对我写的东西一窍不通。可我发现我很喜欢她,可说是胜过我喜欢绝大部分诗人。在我的朋友中,有的人对于船只头头是道,有的对某些体育运动无所不知,有的对如何切开一个人体除掉一个器官手到擒来。对这种实用技能的得心应手我使心折神服。作为诗人,所过的生活有点悬在半空中。我一直喜欢能教某种实用技能的人。

  沃尔:有没有什么事情是你比写诗更愿意做的呢?因为这显然是件耗费一个人很多私人生活的事儿,要是她想成功的话。你是否有某种行业没能做,所以有些遗憾不时浮现?

  普拉斯:我想如果要我做其它哪一行,我愿意做医生。恐怕这是与作家南辕北辙的一种行业。我年轻时最好的朋友都是些医生。我曾时常穿上白大褂,罩好,到处走,看孩子出世,看尸体解剖。这一切令我着迷,但是我总是不能给自己上规矩,学会所有细节以便成为一个出色的医生。这是一种鱼与熊掌的对立:某个能直接面对人类经验的人,能够治疗、修补、帮助,就是这等事。我想,要说我有什么念念不忘的事,就该是这个了,但是我安慰说自己认识许多医生。也许我可以说,我写医生比我当医生更感到快意一些。

  普拉斯:哦,满足!不写诗我恐怕没法活下去。它对我就好像面包与水,或者某种绝对本质的东西。当我写好了一首诗、当我正在写一首诗的时候,我感到自己绝对充盈。完成一首诗后,你便会从一个诗人的状态急速下滑成诗人的休息状态,这是完全不同的状态。但我还是认为写诗的实际经验是一种妙不可言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