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泣的百合花:留守妇女的婚姻危机

※发布时间:2018-9-16 13:59:3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因丈夫长年外出打工,“留守妇女”面临着相似的状况:一是夫妻间失去联系;二是“留守妇女”不知丈夫打工收入;三是丈夫不再承担“养家”义务;四是丈夫有外遇。近年来,“打工婚姻”离婚案呈不断上升趋势,仅今年上半年,江西省某县级市法院每年审结涉及打工青年离婚的民事案件达100多件。

  丈夫的忠诚成了“留守妇女”最大的心理负担。专家,“留守妇女”应及时了解丈夫的打工动向,经常保持联系,对其收入情况尽量知悉,以便万一发生婚变,可申请到财产补偿,最大限度地自身的权益。

  如今,千千万万个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走出打工挣钱。他们中,有的拖家带口一起进城,也有的将妻儿留在原籍。这些丈夫常年在外打工,而留在家里照顾老人抚育孩子种田看家的妇女,绝大多数含辛茹苦守好“后方”,让丈夫在外打工挣钱,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她们中的一些人却不幸婚姻的“红灯”,成为一个梦见拉屎在裤子里值得关注的社会现象。

  案例1:王某的丈夫2007年元月外出打工,至今一直未归,连春节也不回来。起初他还打电话回来,后来渐渐地失去了音信,打工收入也不寄回家里。公婆知道儿子的电话号码也不告诉她。王某回娘家厂里做工,再回去看孩子遭到公婆。她想提出离婚,可又找不到丈夫在哪里,也不知道丈夫挣了多少钱,无法提供分割财产的法律依据。

  案例2:黄某结婚后就经常家庭,眼睛也被丈夫打伤。3年前丈夫外出打工后,就很少与家里联系,也不给钱让她治病,把家里老老小小全扔给她一人。后来干脆与别的女子在外边产生恋情并同居,现在回来主动起诉离婚。

  案例3:李某的丈夫在某大城市打工已十年有余。他们生有两个小孩,多年来一直由做妻子的独自抚养,丈夫从经济上到生活上都不管不问,在外与一女子同居,被李某的哥哥找回来又跑掉,也不提出离婚。李某不了长期的,失常。

  上述几个案例中的“留守妇女”都处在弱势地位,既为家庭付出了许多,又无法很好地自己的权益。

  有关人士,要避免上述悲剧的发生,或者即便婚姻危机破裂,也不至于吃太多“闷亏”,广大“留守妇女”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注意:增强法律意识和意识。若丈夫外出打工长期不与家里联系,不妨往“坏处”想想,主动了解掌握情况。一旦离婚,可申请到财产补偿。及时了解丈夫的打工动向,经常保持联络,对其收入情况尽量知悉,最大限度地自身权益。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一旦遭受家庭,可随时拨打110报警或向村委会、居委会、基层司法机关、、妇联等单位申请援助。若遇到致伤,要注意收集、保留,并可向法院起诉,使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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