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的秘密心脏:读六首写父亲的诗(组图

※发布时间:2018-8-30 4:54:2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任弼时简历为什么要写一篇关于如何读诗的文章?诗,只管去读不就可以了嘛?“熟读唐诗三百篇,不会读诗也会吟。”,读得多了不自然就有感觉,有了和鉴赏力,甚至也可以有模有样地吟诗了吗?然而,当读诗成为一种持续的好奇,一种不能的需要,一种习惯的时候,我们不由要自问:我读到什么?有什么我没有读出来,未能?如何读能有所收获?诗如何成为重要之事?对读诗成为经常需要的人来说,读诗有法,并且,法当可循。

  就日常读诗的经验,我谈谈最近所读的几首诗,探讨读诗的过程中有哪些可能性?会发生什么?这几首诗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父亲。诗界家威廉姆·劳根(William Logan)说:“你写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如何写。”我们来看看不同的诗人,如何让一个寻常的主题,变得不同寻常,让记忆在追寻、重述记忆中成为一种新的存在,一个生命向着生命的,一首歌。

  这首诗中,诗人以“现在”之眼和心看往日的父子关系和今日的父子关系。诗中交织着成熟的重负和异化的不甘不愿,对儿时父亲的信赖依靠,对日渐老去的父亲的痛惜,对生活压榨的。诗的情感强度令人动容。的诗人洪书勤读到这首诗后说:“见杨震全诗,震动之中忆我才成新鬼之父,涕泪难抑。”兴、观、群、怨,在这首诗里能够集中体现。一首诗可以直接、深刻地触动读者,引起共鸣共情,就是一首好诗。但是仅仅被,可以说“好”,并未尽善。

  杨震这首诗,有一些鲜明的特点。诗的情感强度,是以极其实在的语言表现出来的,这种语言是0%的雕饰,是经过对父亲、自己、人生和世界,凝聚思-想-看-触而创造的。然而实在的语言,却不是简单的语言,仅以诗人对形容词和名词的用法为例:“粮食,原则,通向山外的!”这些是事物为事物的名词,但他把“原则”这个抽象的名词,放在“粮食”和“”这两个具体的名词之间(通向山外的,可能有比较明显的象征意义;“粮食”的象征意义要相对更隐含一些。),这看似普通、充满日常的三种东西:生命所依的根本、立人、梦想,轰然耸立。

  这首诗需要大声读出,因为杨震的诗总有他特别的节奏、语气和声音。我猜想这是来自他湖南家乡古老声音中的一种音质,但是也有他自己的情感和的音色。

  毕肖普说:“诗歌中我最喜欢的三种品质是:准确,天然和神秘。”这三种品质虽然不能说是可以用来衡量一切诗歌的标准,但是无疑诗人在创作中,往往会追求这三种品质。以这三个品质为着眼点,来看看吕德安和博尔赫斯写父亲的诗。

  就像隔了多年时光的秋雨,像折下一枝细条的滴水之音,像长久一起生活造成的无言,整首诗准确、天然,浸润着一种安详的气氛—那难言的父子恩情。玛丽安娜·摩尔在谈论毕肖普著名的精确描绘时说:“感觉比外表更难捕捉,它神奇地被客观化了。”在这首诗中,充盈的情感和感觉,正是这样神奇地被客观化了,在雨的象与声中,在行走的过程中,如同自然一般地呈现。

  然而,这首诗还另有绝妙之处:“像过冬的梅花/父亲的头发已经全白/但这近似于一种灵魂/会使人不禁肃然起敬”以梅花和灵魂比喻父亲的白发,这是令人惊讶而赞叹的。它让全诗舒缓安详的语调和节奏猛不丁凝然聚神,引领读者朝向一种不同寻常的力量—生命的庄严。

  这是一首追忆的诗。德勒兹说:“记忆是为了创造。是让逝去的时光、被浪费的时光重新获得生命。”博尔赫斯这首诗,如同对这个认识的一个贴切注脚,雨,落在被遗忘的旧日之地(郊区),让已经失去生命的葡萄枝,在不再存在的露台上,而父亲,透过雨声,传来他仍然活着的存在的声音。诗,在追忆中,产生一种神奇、神秘的力量,它是情感和记忆凭借想象塑造的力量。玛丽安娜·摩尔谈到,神秘必须是清楚的,它的技巧必须冷静、,诗中的用词和语调能够印证她的论断。

  这两首诗,想象和形象都美而有力量。它们的音调、节奏、韵律和形式都完美而富有感染力。吕德安的诗中类似《诗经·国风》中的叠句,博尔赫斯的商籁体,都体现着严谨和自然。因而,它们也是准确的。不仅是描绘的准确,也是情感与想象表达的准确。用语言描绘事与物,和用画笔描绘事与物一样,需要观察与手艺的训练。而事物并非脱离主体的客观存在,哪怕描绘它的自在自为,都有主体的察觉之眼、体会、想象之灵力的把握。

  诗的准确,又不局限于描绘或再现的准确。另举王敖绝句中一句为例:“我想到一个新名字,比玫瑰都要美。”博尔赫斯:“为他一朵名曰玫瑰的花/它的红艳里那令人的红。”所有的玫瑰,古往今来颂歌过的玫瑰,在这样的诗句面前,在这无名的名中、这红艳中令人的红里,都获得了灵魂而。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准确?难以形容。它是语言借助诗人的一次超越和腾飞。在诗成型之时,诗人宛如造物主,为这世界创造了生动、鲜灵的新的想象的存在,一个高度抽象的存在。但是这抽象又不是抽象的观念,而是抽象的实在。杰弗雷·希尔说:“诗不同于哲学,处理的是实在而非抽象的观念;诗也不同于历史,不局限于重构我们所知道的过去,而是让想象能够信马由缰。” 一旦这种诗的想象和抽象在语言中生成,它一字一音组成的整个形象、内涵和韵味,都是一个完整无缺的实在。这实在的整一和完美,是最高的准确。

  诗的准确之难,不仅仅在于准确真切描述存在或发生的事物的困难,也在如何写出人生中困扰而重要的经验之难。这类困难的经验,往往难以描绘分析,却因其深刻地与人生、无奈、伤痛、爱恨纠结,而有非常细微的和细节。诗人回忆情景,一些具体的、看似不足轻重的情景,却在对往事的追忆中占据重要的。关系、情感、人,难以描述,而在一个具体的时刻,一个地方,一个时间中发生的,收留了人的所有细腻不言。诗人不能直接说痛,而是要描述痛曾经存在的周遭,它在空间和时间中的发生与关系。寻找并组织这种发生与关系的细节,是困难的,如同希尔在《塞巴斯蒂安-阿鲁鲁兹歌谣集》中所描述:“像一个训练有素的学者/我拼起碎片,经过猜想/建立痛苦的真实次序”。

  我们来看看W·S·默温和西奥多·罗塞克如何以“碎片”痛苦的真实次序。默温成长于一个家境窘迫的家庭,父亲是长老会。幼年时,他就感受到父亲给他的压抑。成年后,他与父亲之间的隔膜冰冷并未有什么改变。罗塞克的父亲是位酒鬼,在诗人15岁时病逝。这位自白派开山诗人,也是一个酒鬼,忧郁症患者。1963年游泳时死于突发心脏病。

  西人有谚:每个家庭的壁橱里都藏着一个骷髅。家庭生活中隐秘的、痛苦、矛盾、、无奈、都会伴随人一生,而恰恰是这些东西,和爱与爱欲纠结在一起,构生命的内在土壤,有养料,也有毒素。痛苦、、爱的安全与依赖,往往根植于幼年时期,但是年少时,人没有能力消化它们,也因为青春时期的眼睛会向外追寻着世界,只有到成熟了以后,开始内观,尝试解决自身问题的时候,幼时的那些最重要的记忆才重新浮现。

  特朗斯特罗姆在他的回忆录《记忆看着我之后》中比喻人生如同一颗彗星,最明亮的头,是童年和成长。彗核是幼儿期,人生最重要的东西形成的时期,最为强烈有密度的时期,但是成年后却很难穿透,试图进入这个密集的领域,就如同接近死亡,是的。之后就是彗尾,越来越稀疏,但是也更为广大。能够写难以穿透的人生本质的东西,需要人生经验的累积和理解的能力的培养。毕肖普也是要到中晚年之后才能写幼时悲惨的泪与泪中温柔的光。

  默温和罗塞克这两首写父亲的诗,都是以人生经验为基底,抓取细节,通过近乎客观化的叙述,不动声色地描绘自己的情感。而情感是复杂的。在默温这里,有不能消解的芥蒂和内疚;在罗塞克那里,尽管父亲是酒鬼,可是幼年的诗人贴着他是不可取代的幸福,也有恐惧和不安。诗人在诗中以分身术存在。默温的诗中,有一个不是好儿子的自己,一个俨然是另一个我的朋友与作为儿子的我对话,还有一个描述这一切的诗人。罗塞克的诗中有幼年的自己,承载着记忆细节的儿时的自己,和隐藏在诗后的成年的诗人。自传性追忆体的诗,往往需要诗人和生活中的人,现在与过去的交叉、并置。这种诗,往往经过时间和痛苦的双重淬炼,诗人并不直接表达情感,而是用一个观看者的视角,让亲历亲在的情感通过时间与空间中具体活动和状态的细节,以暗示、象征和不言而言的方式呈现。

  罗塞克四诗节的这首小诗,形式上简洁紧凑,达到了一首短诗的完美。默温的诗,形式上就要复杂得多。四个角色的共同在场、诗中的重复、对话都让人阅读时有种别扭和困惑。默温一贯的一个风格,是散文化叙述的分行处理。他用一种口语式的叙述,把一个事情、情景的描述整个放入一个方块式的整体中,然后抽取一根线头,拉出线性的叙述过程。有时一首诗其实就是一个长句子。因而,读者阅读的时候,就会为停顿和断句迷茫,怎样把握情绪的起伏流动和轻重缓急呢?这正是默温诗风的独特之处,他与读者游戏的把戏。这种技巧,在他晚年,特别是近几年的创作中日渐炉火纯青。风格加强情感表达的力度和准确,也同时因为审美的加入对读者的吸引,缓解了情感的刺痛。这在默温的这首诗中得到了体现。

  迪伦·托马斯以诗对抗死亡。不仅仅是对抗父亲的死亡,而是怒对死亡本身。这首《不要温柔地步入那良夜》,情感强烈,意象与音乐美妙,像流星、像闪电、像露珠,光华夺目,仿佛天人之歌。

  谈论这首诗,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是分析这首诗的诗体。《毛诗·序》:“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声成文谓之音”是说,声音通过语言文字转变为一个人的音调、音色、音质,音与情感、相融合而为一。我尝尝诧异,诗从哪里源起?为什么最初的诗是有韵律的?诗律是诗歌天然的需要,与血液的流动、呼吸的节律、动作的变化、情绪的多样共律动,是人的性与性的统一。

  马克·斯特兰德编写的谈论诗体的一部经典著作《作诗法:诺顿诗歌形式选集》,梳理了欧洲诗歌从古至今流传的重要诗体形式。引用他在这本书中对维拉奈拉体的介绍,来了解以这个诗体写成的《不要温柔地步入那良夜》一诗。

  维拉奈拉体有19行;5个诗节,前四节每节3行,第五节4行;第一节的第一行作为第二节和第四节的最后一行重复;第一节的第三行作为第三节和第五节的最后一行重复;这两个叠句相应成为最后一节的最后两行;韵律格式是aba,韵律根据叠句重复。

  这种诗体起源于意大利收获时的田野,源自意大利乡野歌曲。词源来自意大利语的“农民”或者拉丁语的“农舍”、“农场”。它是一种回旋往复的歌,最初的歌反映农事活动的不同时期。作为诗歌形式出现,是表现田园主题的法语诗歌。这种诗体的诗流传最早,是17世纪初法国诗人让-帕斯哈特(Jean Passerat)的一些诗歌里,19世纪末这种诗体在英语诗歌中开始流行。20世纪,最优秀的一些诗人都创作了一些维拉奈拉体名作,包括:西奥多·罗塞克的《》、伊丽莎白·毕肖普的《一种技艺》、迪伦·托马斯的《不要温柔地步入那良夜》、詹姆士·梅瑞尔《世界与孩子》等等。

  这种形式讲述一个故事,它回旋往复,任何一种线性发展,因而在最深层暗示情绪、情感和记忆的强烈和重复发生。由于它不同于其他诗体有限的音节重复,这种诗体一个声音会重复13次,而另有一个声音会重复6次,因此它不可能形成一种对话的音调,而是更倾向于歌和抒情诗。虽然大多数抒情诗的主题都缺失了,维拉奈拉体却直接表达了失去的主题。它的重复和回旋,向前的运动和短暂性,因而,也最终了消散。这一诗体的每一诗节,伴随叠句,成为一个连续不断的、系列的重新寻回的努力。

  上述维拉奈拉体的综述分析,可以说是理解托马斯的《不要温柔地步入那良夜》一诗的极佳途径。知其所以然后,再来体味这首诗的音乐、形象、情感和想象,滋味就如同射向的一杯醇酒中燃起的绿色,极光一般让死亡黯淡。

  与这种诗体可相比较的,当是《诗经》中的《国风》。《国风》中多有诗节叠句往复,并在不同诗节有所变化。譬如《关雎》、《黍离》、《七月》等等:

  现代汉语诗歌脱离了传统的诗律与声音结构,但是我相信诗人们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新的声音结构。辨识诗中的“音”,对理解和一首诗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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