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百合趣闻> 文章内容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9-26 5:17:4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3号文)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向社会为人民币9.05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27,1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81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3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证天通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17)证验字第020100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人民币22,336万元。其中,将8,736万元用于佛山华盛洋年产25万套汽车塑料内外饰件生产项目建设;将10,600万元用于郑州钧达年产30万套汽车内外饰件生产项目建设;将3,000万元用于苏州新中达研发中心项目建设。

  本次拟向郑州钧达增资6,000万元。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前期对郑州钧达投入的募集资金所形成的往来债权。增资完成后,郑州钧达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加至7,000万元。

  经营范围:制造、研发及销售汽车内饰件;注塑涂装、模具、检具、五金、注塑原料、化工原材料(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上述范围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郑州钧达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顺利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为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以前期投入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形成的6,000万元的往来债权向郑州钧达进行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郑州钧达进行增资,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持一致,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顺利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拟以前期投入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形成的6,000万元的往来债权向全资子公司郑州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经营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郑州钧达进行增资。

  公司以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所形成的往来债权对郑州钧达进行增资,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郑州钧达进行增资。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且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的核查意见》。义渠骇

  

相关阅读
  • 没有资料